一、江汉大学档案馆贵重物品主要指馆藏档案中有较高档案价值的档案材料、物品等。
二、贵重物品由档案馆专人管理,并存放于保险柜等专门保管的柜体中。原则上原件不外借、不展出。
三、承载贵重物品的保险柜等相关柜体的钥匙一式两套,由馆内工作人员保存。必须利用时,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监督下交接利用。每次贵重物品查看或使用等均需馆领导批准,并由两名以上馆内工作人员在场开启柜门利用。档案馆以外人员均无权掌握相关钥匙或开启柜门。
四、贵重物品外借或展出需由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定,且档案馆两名以上专门人员陪同,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使用。无适合保障条件的一律不许外借或出展。
五、配备相关保卫措施,保证贵重物品的完整与安全。
江汉大学档案馆
2014年10月9日